每天学一点党务知识·发展党员
01
发展党员工作中,为什么要
坚持入党自愿原则?
坚持入党自愿原则,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。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,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;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,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。
这些要求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,只有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、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。
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,并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一切的时候,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刻苦学习,积极工作,克己奉公,无私奉献,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。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,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,而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,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,对党造成损害。
因此,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。“拉”人入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。对尚无入党愿望和要求的人,无论社会声望多高,或者能力多强、贡献多大,都不应强迫或动员他们入党。当然,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,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。只有当他们提髙了觉悟,有了入党愿望和要求,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,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,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,才能吸收他们入党。
02
发展党员工作中,为什么要
禁止突击发展党员?
突击发展党员,是指违反党章规定,不坚持党员标准,草率从事,在短时间内大批发展党员。
新中国成立以来,曾几次发生过在运动中突击发展党员的事情,只考虑某种需要,不顾客观可能,使一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。也有极少数单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,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,突击发展党员。这些做法都给党的建设带来不良后果。因此,必须禁止突击发展党员。
03
为什么发展党员要反对“关门主义”?
反对“关门主义”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贯要求。这是因为:
一方面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,确有大量的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先进分子积极要求入党,他们迫切要求参加党的组织,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;
另一方面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,党需要通过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来进行新陈代谢,充实和壮大自己的队伍。党的基层组织也需要通过不断吸收新党员,以保持朝气和活力,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。有的地方或单位党的力量薄弱、领导班子成员后继乏人,以至各项工作都上不去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多年不发展党员。实践表明,“关门主义”不利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。
04
入党手续包括哪些内容?
根据党章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规定,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(1)要求入党的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;
(2)采取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,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并报上级党委备案;
(3)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;
(4)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教育观察,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,可列为发展对象;
(5)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;
(6)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;
(7)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;
(8)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,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,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;
(9)基层党委预审后,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,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;
(10)支部委员会将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,作出决议,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;
(11)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,作进一步的了解;
(12)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,将审批意见通知报批的党支部,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;
(13)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;
(14)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,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,转为正式党员。
来源:共产党员网
责编:刘梅